江苏理士蓄电池的使用和维护:
理士蓄电池在下列情况下进行正常充电:
①理士蓄电池在机器上表现为电量不足。
②理士蓄电池长时间处于小电放逐电。
③理士蓄电池在室内放置时间长达1个月以上。
④电解液消耗较大或水分蒸发过多,补充了大量的蒸馏水。
⑤理士蓄电池经过检验,极板在空气中暴露的时间较长。
⑥理士蓄电池冬季放电超过25%,夏季超过50%。
当理士蓄电池各单格端电压、电解液密度、容量等有异差时,可以用均衡充电方法来消除这种差异。先用正常充电方法进行充电,待蓄电池的端电压稳定后,停充1h,改用C20的1/20电流进行充电,充2h,停1h。反复3次,直至看到蓄电池各单格一开始充电就立即剧烈产生气泡为止。
完全充足电的理士蓄电池在【15°C】时电解液的密度
不同温度的地区 冬季 夏季
冬季温度低于-40°C的地区 【1.31 1.27】
冬季温度低于-40°C以上的地区 【1.20 1.25 】
冬季温度低于-30°C以上的地区【 1.28 1.25 】
冬季温度低于-20°C以上的地区 【1.27 1.24 】
冬季温度低于0°C以上的地区 【1.24 1.24 】
理士蓄电池加注电解液时,一定要使每个单格液面的高度高出极板【10~15mm】。可以用内径【3~5mm】的玻璃管进行检验,即将玻璃管的一端插进蓄电池内,垂直放在防护板上,然后用手指堵住上端取出玻璃管,管内液面的高度就是电解液液面的高出极板的高度;也可以用清洁的竹片或木片探测,尽对禁止用金属丝探测。监测周期是:冬季【10~15】天,夏季【5~7】天。
当向新理士蓄电池加进电解液后,由于内部材料会吸收一些电解液,过一段时间后电解液的液面和密度都会下降,因此,还应添加圆密度的电解液至规定液面。蓄电池电解液的液面低于规定值时,应补充蒸馏水;切记不能补加电解液,更不能加浓硫酸。只有在蓄电池因故障倾倒,流失了原有的电解液时,方能补充电解液,且其密度要与蓄电池内原电解液的密度相同。






